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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转化通道 变“绿”为“金” —浙江淳安县安阳乡以《生态环境法典》为指引探索共富新路

2026年05月21日   |   来源:本站

“听说今年国家出台了《生态环境法典》,专门管咱这山山水水?”“可不是嘛,以后护水护林更有底气,咱们的好生态也能卖出好价钱!”连日来,在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安阳乡山下村净水农业生态基地、昌墅村芝麻地头以及村头小广场,村民们热议这部将于2026年8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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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春初夏的安阳乡,坐拥千岛湖源头灵秀山水。循着“水韵安阳”一路探访,昌墅村芝麻共富园香气弥漫,山下村来料加工车间井然有序,白象湾湿地游人闲适,嵔岭古道“林下经济”绿意绵延。干部群众心里清楚,守住绿水青山,就是鼓起百姓“钱袋子”。今年3月,《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审议通过,涵盖五编1242条,将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转化为法律保障。这部“绿色法典”从田埂闲谈走进村委会专题学习,成为当地百姓最鲜活的民生话题。它为安阳乡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守生态底线、按规律办好民生实事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指引。一步一个脚印,安阳乡正把法典精神转化为乡村致富的法治力量,让生态保护的“大道理”变成老百姓灶头边、田埂上的“实心事”。

护绿有法,把“绿色答卷”扎在泥土里。

优质生态带来的红利,正实实在在转化为百姓的增收底气。该乡昌墅村芝麻共富园便是生态富民的典型缩影,常年吸纳近20名村民就近务工,流转30多户闲置土地,年发放流转费12万元。“我们就是照着即将实施法典里提倡的循环经济理念干,在林下种芝麻、搞深加工,不砍一棵树,照样能带着村民致富。”乡人大代表、昌墅村党支部书记余军福说道。作为基层人大代表,余军福立足本职履职尽责,依托共富产业平台倾听群众诉求,带头践行生态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助力村民就近就业、稳定增收。

《生态环境法典》绿色低碳发展编第九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发展循环经济应当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方针。”该乡昌墅村的林下芝麻种植模式正是这一法条精神的生动实践,通过“不砍树也能致富”的生态产业路径,既保护了森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又实现了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为山区乡村发展提供了可复制的生态富民样本。该乡山下村来料加工产业同样成效显著,每年发放务工工资超40万元,带动20余户增收,该产业严格遵循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关于清洁生产的要求,采用低能耗、低排放的生产工艺,实现了绿色生产与民生增收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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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全乡已建成各类共富工坊17家,带动就业300余人;同时全面落实河长、林长“双长制”,上梧溪获评淳安县健康河湖,生态保护与民生发展实现双向奔赴。这与《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第一百零三条“国家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规定高度契合,通过将生态保护责任明确到人,形成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生态治理新格局。

《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编第六章明确了生态保护补偿的财政纵向、地区横向、市场机制三大核心路径,为生态价值转化提供了法治方向。其中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通过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等机制,对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按照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对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第一百一十二条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稳定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投入机制,依法通过多种方式拓宽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渠道。”

在安阳乡“民生议事堂”专题协商会上,乡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结合乡域发展实际分析,当前生态补偿仍以行政拨付为主,要让好生态卖出好价钱,需推动即将实施的法典条款落地见效。大家一致认为,要以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指引,不满足于“守好生态”的基础政绩,更聚焦“转化生态价值”的长远政绩,持续优化推广环保超市积分兑换等好做法。要让制度“长”进泥土里,就得让村民自己说了算、自己盯着办,让每一位用心守护山水的村民都能获得稳定回报,牢牢端住生态“金饭碗”。这正是对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关于财政转移支付补偿和第一百一十四条关于地区间横向补偿规定的深入落实,通过多元补偿机制激发村民参与生态保护的内生动力。

作为浙江唯一特别生态功能区的淳安县,在即将实施的《生态环境法典》指引下,安阳乡的共富之路走得更有方向、更有底气。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立足“水韵安阳旅游小镇”定位,以缩小城乡、区域、收入“三大差距”为抓手,全力探索生态价值转化的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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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绿成金,不断厚实乡村“绿色家底”。

该乡五堡村先行先试,走出了农旅融合的新方式。2024年以来,该村抓住帮扶政策机遇,摒弃粗放开发、盲目扩张的短视行为,坚持生态优先、适度开发,将80亩闲置荒山改造为标准化生态果园,规模化种植翠冠梨,配套高效喷滴灌系统和山地轨道车,实现精细化管理,今年鲜果预计产量达15000斤。同时,村里深耕“林下经济”,在梨树林下套种黄精,探索“果药共生”模式,实现一亩多效、一地多收。

《生态环境法典》生态保护编第六百九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通过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探索确定生态产品权责归属。国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完善价值核算办法,促进生态产品价值有效转化。国家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健全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机制,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五堡村的“果药共生”模式正是对这一法条的生动诠释,通过科学的生态产品经营开发,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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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人大代表余玉钢始终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坚持生态长远发展,摒弃短期粗放开发,以务实举措带动村集体、村民双向增收,彰显立足长远、为民履职的正确政绩观。他表示:“《生态环境法典》第九百五十四条规定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全国的循环经济发展工作,这让我们基层干部更有底气坚持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不为短期利益牺牲长远生态效益。”

该乡五堡村生态禀赋优越,果园前临白象湾湿地,背靠三井尖、红山谷景区,周边民宿集聚。村里以果园为纽带,推动生态观光、登山休闲、民宿体验、鲜果采摘等业态深度融合,构建“景区+湿地+民宿+果园”农旅融合产业链。梨花盛开时可赏花观景,鲜果成熟时可采摘体验,游客既能畅游山水,又能感受乡村慢生活,形成“生态引流、产业增收”的良性循环。这与《生态环境法典》绿色低碳发展编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关于“国家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能源、生物制造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建设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的规定高度契合,通过发展生态旅游这一绿色低碳产业,实现了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的高效转化。

“梨树丰产后,游客量持续上涨,直接带动民宿、餐饮发展,让生态红利落到每家每户。”余玉钢表示,农旅融合让小果园串起大产业,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目前,五堡村已与周边3家景区、12家民宿建立合作关系,形成了“资源共享、客源互送、利益共赢”的生态旅游联合体,预计今年村集体收入将突破50万元,村民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

逐绿共富,拓宽“绿色资源”转化通道。

放眼全乡,生态价值转化步伐持续加快。截至目前,安阳乡累计盘活闲置农房35宗、总面积5327.3平方米,重点打造“氧乐蛙”研学、黄川村粉糕坊、牧歌乐屿等多个共富工坊。该乡山下村妇女委员项晓燕高兴地说:“我们村依托优质生态与农耕资源,将闲置老茶厂升级改造成‘氧乐蛙’研学工坊,着力打造四季研学体系。通过今年‘五一’亲子研学活动举办,吸引了亲子家庭参与体验,场面十分热闹,有抓鱼摸螺、赶猪、土灶做饭等体验项目,真正让孩子们亲近乡野自然,也有效盘活了村内闲置资源,以农文旅融合集聚人气、带动村民增收,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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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生态保护补偿活动,鼓励通过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态保护,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生态保护领域。”该乡山下村“氧乐蛙”研学工坊正是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与价值转化的成功案例,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将闲置的生态资源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生态产品,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据统计,“五一”假期,山下“氧乐蛙”研学共富工坊累计接待游客1000余人次,实现旅游收入近4万元。

与此同时,该乡持续推动“稻+”综合种养模式扩规提质,投资1000万元建设5000亩黄精、灵芝、重楼等林下产业基地,进一步拓宽森林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通道。这一举措严格遵循《生态环境法典》生态保护编第七百一十二条关于“国家鼓励发展生态农业,支持农业生产者采用节水、节肥、节药、节能等先进的种植养殖技术,推动种养结合、农业资源循环利用”的规定,通过生态种养模式提升农产品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

浙江杭州市淳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调研时强调,要把富民增收作为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抓好生态保护与产业协同发展。这与生态法典倡导的“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理念高度契合,也与淳安县安阳乡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发展方向一脉相承。《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编第四条明确规定:“生态环境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原则已成为淳安县安阳乡推动生态共富的根本遵循。

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浙江杭州市淳安县安阳乡已精心谋划下一步高质量发展重点,加快完善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新路径,让护绿村民获得更稳定收益;深化茶叶、中药材、生态稻米、林下经济四条特色产业链,依托“千岛农品”区域公共品牌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全力推动基层生态治理法治化,把河(林)长制、渔业资源保护、秸秆禁烧、建筑垃圾管控等要求,从法律条文转化为田间地头的实际行动,让依法护绿成为村民日常自觉。这些举措将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第一百一十六条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加强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第六百九十四条关于“国家鼓励和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科技创新,推广应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先进技术和模式”的规定。

 基石无言,却能擎起苍穹。2026年8月15日实施的《生态环境法典》,绝非停留在纸面的条文,而是深深扎根于百姓的田埂与心坎。

在浙江杭州市淳安县安阳乡,这部法典正转化为发展的强劲引擎,从芝麻飘香的共富工坊里,生态种植标准让农产品更具竞争力;水清岸绿的生态湿地旁,生态旅游带火了乡村民宿;井然有序的加工车间中,绿色生产规范守住了环保底线;郁郁葱葱的林下基地内,生态养殖模式拓宽了增收渠道。

如今的淳安,以法治为保障、生态为底色、共富为核心,加速构建乡村发展全新格局。未来,淳安县将持续深耕生态共富赛道,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桥梁纽带作用,依托履职平台收集民情民意、建言献策。在即将实施的《生态环境法典》有力护航下,淳安绿水青山底色愈发鲜亮,生态富民道路越走越宽广,切实实现人人有事做、家家有增收,持续擦亮美丽淳安生态名片,让绿色发展底色更加坚实厚重。(胡宏伟  通讯员:唐亚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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